档案部门如何对标落实《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08 13:33:00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建设指南》提出:2023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具备数据目录管理、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大数据分析、安全防护等能力,数据共享和开放能力显著增强,政务数据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更加完备,政务数据管理更加高效,政务数据资源全部纳入目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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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指南》不仅从全局高度绘制了全国政务大数据体系未来3年的发展蓝图,也明确了各地方各部门在政务数据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为各地方各部门进一步高质量构建完善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提供了方向。档案是大数据的主要来源之一,各地方档案部门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地政府部门结合实际加快推动本部门大数据体系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可或缺的一环。

01
完善档案大数据管理体系

《建设指南》提出:完善政务大数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形成各地区各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有序、协调有力的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管理新格局。

档案部门应遵循主管部门统筹,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支持,形成完整的档案管理链条,用科学化的管理方式对档案管理各个流程和环节中的信息与数据予以有效把控,对关键信息和核心数据进行严密保管,构建符合要求的档案大数据管理体系,为系统性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02
完善档案数据归类工作

《建设指南》提出: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全量覆盖、互联互通的高质量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建立数据目录系统与部门目录、地区目录实时同步更新机制,实现全国政务数据“一本账”管理。

档案部门每时每刻会面对大量新的数据信息,需要将其收集到计算机中并进行保存,以便于在需要之时可以有效访问和查找相关信息,因此需要档案管理人员提升技术手段和认知水平,结合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等信息处理手段和方式,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和原则,做好档案信息的精准分类,使档案数据更加系统化、有序化。

03
加强档案大数据基础能力建设

《建设指南》提出:推动政务数据“按需归集、应归尽归”,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实现问题数据可反馈、共享过程可追溯、数据质量问题可定责,推动数据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形成统筹管理、有序调度、合理分布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体系。

全面推进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加强电子文件建设工程,这是大数据框架构建及应用的基础和前提。档案部门应大力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尽可能实现馆(库)藏档案全部数字化,加强电子文件的收集和保管工作。目前很多档案部门都在推进这项工作,但由于信息时代产生了大量非结构的档案,给数字化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且我国档案数量庞大,要全面实现数字化,还需持续推动完善。

04
完善档案数据管理制度

《建设指南》提出:编制全面兼容的基础数据元、云资源管控、数据对接、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回流等标准,制定供需对接、数据治理、运维管理等规范,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

根据国家及部门数据标准规范,结合档案部门工作实际,建立本部门科学化、规范化的档案数据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数据管理,提高档案数据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并在档案数据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全力支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

05
加强档案数据共享交换

《建设指南》提出:整合现有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形成覆盖国家、省、市等层级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提供统一规范的共享交换服务,高效满足各地区各部门数据共享需求。

各地区档案部门应加强联系和合作,积极健全和完善档案数据资源共享机制,把建设高质量、特色化、满足用户多元化利用需要的档案数据资源“集合体”作为目标,将分散的档案数据资源融入整个档案数据资源体系中,通过积极共建档案数据资源,提高档案数据资源共享水平。

06
推进档案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建设指南》提出:优化国家政务数据服务门户,构建完善“建设集约、管理规范、整体协同、服务高效”的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服务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应用创新力度,推进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一体化、高水平政务数据平台。

档案数据只有开发利用,才能产生价值。档案管理人员要改变传统被动的管理方式和理念,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作用,对数据进行有效传递,通过构建档案大数据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档案数据共享服务能力,并且在交互文件以及信息端口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优化,以此增强档案管理的实用性,同时加强档案数据的实时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满足新时代背景下广大用户对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提升数据资源使用效益。

07
加强档案大数据应用创新力度

《建设指南》提出:合理利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完善政务大数据算力管理措施,整合建设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主节点与灾备设施,优化全国政务云建设布局,提升政务云资源管理运营水平,提高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大数据算力支撑能力。

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档案管理当中,能够大大提升信息的分析能力,提高数据处理速度,让信息的效能得到更充分地发挥。档案部门应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打破传统档案管理的局限性,不断创新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标准化、智能化数据服务,切实提升档案管理利用的现代化水平,促进档案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08
提升档案数据安全保障

《建设指南》提出:以“数据”为安全保障的核心要素,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完善数据安全防护和监测手段,加强数据流转全流程管理,形成制度规范、技术防护和运行管理三位一体的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档案数据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是档案事业得以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档案部门应通过强化档案数据安全保障措施,从体制机制、法规标准、技术、管理及软硬件等方面系统保障档案数据安全。9月底,国资委下发的内部指导79号文件部署了2023年信创具体量化要求,其总体目标是要求所有中央企业信息化系统在2027年底前实现100%信创替代。档案部门在构建档案大数据管理体系时,要着眼于未来,依据本部门工作特点,评估核心需求,选择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安全易用、具有适合功能、可与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安全对接的档案管理系统,积极推动档案管理系统信创替代,以更好地保障档案数据的安全。

涵妍档案自主研发的新一代智慧档案综合管理系统适应国家信创战略,构建有全方位、立体化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满足各级各类档案机构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电子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档案服务、治理需求,具有完善的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能力。(参见文章《涵妍智慧档案综合管理系统 引领“智慧档案”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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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传统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着全新的发展形势。《建设指南》从全局高度为各地区各级档案部门指明了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方向,档案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是实现档案管理模式突破创新的必然要求与必要条件。档案部门应以《建设指南》“八个一体化”建设思路和任务要求为指引,从档案大数据应用平台构建着手,结合档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探析平台设计与关键技术,加强大数据理论体系与实用技术方面的学习研究,使大数据与档案管理能够得到有机融合,借助大数据平台带动档案管理发展,实现档案管理的创新发展,进一步推动服务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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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妍档案立足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引领不断激发新的发展动能,通过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并行,构建以政府业务及政策为导向、以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以档案数据安全为基础的档案大数据管理体系,实现档案数据资源智慧化管理路径,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支撑,助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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